高速公路改善工程傳出重大弊端!明天將通車的東西向快速公路萬里瑞濱線「大華系統交流道」相關工程突換工法,追加預算三千多萬元,另一橋樑耐震補強工程因延宕,廠商屢次要求延長工期,高速公路局卻持續撥款。檢調懷疑前高公局長李泰明涉嫌圖利廠商,昨天發動搜索,並約談李等十人到案,漏夜偵訊中。

交通部政風機構組成專案小組發現,大華系統交流道工程(俗稱156標)的相關主管人員疑涉有經辦公共工程舞弊情事,今年五月主動函送檢調機關偵辦。調查局北機站昨天清晨六點多,兵分十三路先搜索交通部,並到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台南、高雄等處,搜索涉案人員住居所及其辦公處,帶回前高公局局長李泰明、拓建處長洪明鑑、副處長黃一平、主任工程司、合昌公司的陳姓負責人、蘇姓經理等十人,晚間移送板檢複訊。

此兩項涉弊的工程,分別是大華系統交流道工程(俗稱156標),經費新台幣十八億餘元,由同昌建築無限公司承攬;另一是國道高速公路橋樑耐震補強工程(第一期)第M12標工程,經費十三億七千多萬元,由拓興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包。

板橋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北機站查出,156標共新增大華系統交流道、國道一號大華五堵間拓寬,以及五堵交流道配合改善工程,主要目的是舒緩國道一號基隆、萬瑞間的塞車情形。

此標案鄰近萬瑞線及五堵交流道匝道兩處總計約兩百七十多公尺的邊坡擋土牆,高公局突以降低噪音為由,要求將原本以「橋樑懸臂式」的傳統施工法,改為另一降噪施工法。因此,此工程改由合昌公司使用由日本GIKEN公司引進,具有專利的「靜壓植樁工法」施作,價格比一般工法貴五倍,追加三千多萬元工程費用。

檢調追查,此擋土牆離民眾群居處還有一段距離,應無需要改變工法,懷疑李泰明涉及圖利。

另一國道高速公路橋樑耐震補強工程,施作內容是圓山橋北端至林口交流道北端間的圓山橋、淡水河橋及洩洪橋,從九十六年九月就動工,九十七年九月因工程延宕仍撥付估驗款,九十八年十一月才中止契約,仍疑圖利廠商。

拓興營造負責人李崇豪說,M12標工程是設計單位出問題,高公局不處理,反而要求不要按照設計圖施工,即原本要建造施工構台,卻要拓興營造填土,後來水利單位認為不妥,該工程已經解約。

他表示,國道工程「怪現象」很多,弊案不少,地質鑽探報告有假,尺寸丈量不請設計單位負責,還經常推託要承包商做,拓興營造也是受害者。

高公局表示,由於全案已交由檢方調查,由檢方發布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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