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在屏東仁愛路停車場邊的草地上,被發現一具剛出生嬰兒的遺體,警方循線追查,抓到涉嫌丟棄嬰兒導致他死亡的一對情侶,他們分別只有19歲和17歲,但警方偵訊卻發現,這對小爸媽是自己在家接生,棄嬰後,小爸爸還曾經回到現場,當時嬰兒還沒死,但他無動於衷。

18日凌晨出生的小男嬰,被爸爸媽媽棄置在這個停車場旁的草地上,20日被發現時,不但已經死亡,右腿還被野狗咬走,警方懷疑是未成年少女生下孩子,無力撫養才丟棄,於是先鎖定轄區內的失蹤少女進行調查,巧合的是,員警到這家便當店買便當,居然聽到老闆娘談到破案線索。

警方調查,19歲的小爸爸和17歲的小媽媽,就在租來的房間裡自己接生,但怕家人罵,又養不起,才半夜把嬰兒丟掉,等到警方找上門,翁姓小媽媽聽到嬰兒慘死,滿臉懊悔,但警方說,曾經再度回到棄嬰現場的唐姓小爸爸,就顯得冷漠得多,也因此,警方將小爸爸依普通殺人罪移送,而小媽媽則是母殺嬰兒罪移送,兩種罪名刑責相差相當大。

小媽媽國中畢業後沒有升學就翹家和小爸爸同居,兩人依賴小爸爸在餐廳打工維生,性知識不足,也不懂得向社會求助,枉斷小嬰兒的命,也斷送兩人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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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